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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出口许可证(自动进口许可证)管理及申办程序
2008-07-11 10:15 文章来源:
兵团商务局
文章类型:
转载
内容分类:
新闻
进出口许可证(自动进口许可证)管理及申办程序
一、进出口许可证(自动进口许可证)管理及申办程序
(一)申领进出口(自动)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:
1.进出口合同(正本复印件)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进出口(自动)许可证申请表。
2.配额管理商品需提供兵团商务局签发的配额证明文件。
3.初次办理许可证企业需提交企业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复印件。
4.其它管理部门有限制的或需协调管理的商品,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符合相关政策要求。
(二)办理时限
凡符合要求的申请,自收到申请起2个工作日内发放进出口许可证(商务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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